学员考勤管理制度
来源:不详发布时间:2016年05月28日点击:次
为了加强学员的组织纪律性,建立良好的教学制度,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,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:
一、学习时间:
实行全天上课制,每月统一放假两天。
8:20到校 中午休息:11:30~13:30 放学:16:30
二上课时间:
上午 第一节8:30~10:00 第二节10:20~11:30
下午 第一节13:30~15:00 第二节15:00~16:30
三、请假办法:
1、学员因事、因病请假,需办理请假手续,请假一天以内班主任批准,两天至三天的,由管理校长批准。
2、学员请假时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条,并经班主任签字批准,未经批准者,按旷课处理。请假结束后,须到班主任老师处办理销假。
3、学员因急事不能事前请假的,事后必须在一周内办理补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4、因生病不能正常上课,必须经家长证明或出示相关证明,无相关证明者视为旷课。
四、 考勤办法:
1、学生在上课期间迟到达三次者,视为一次旷课,依此类推。
2、每天由班长统计出勤,每天早上上课前由班长将缺勤情况向班主任老师汇报。
3、每月班主任将本班学员出勤情况统计汇总,上报管理校长。
五、 处理办法:
1、请假两天课以内可由授课老师补课;超过两天课者,不予补课,必要时须跟下一个班重听。
2、凡属旷课学生一律不予补课,累计旷课达三次者(含三次)以上者,视为自动退学。
3、学员因事错过听课机会或想重听,必须办理重听手续,重听者不保证练习机位。
4、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,超过三个月者视为自动退学,取消其学习资格,学校不予保留学籍。
六、本规定自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,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,认真遵守。
一、学习时间:
实行全天上课制,每月统一放假两天。
8:20到校 中午休息:11:30~13:30 放学:16:30
二上课时间:
上午 第一节8:30~10:00 第二节10:20~11:30
下午 第一节13:30~15:00 第二节15:00~16:30
三、请假办法:
1、学员因事、因病请假,需办理请假手续,请假一天以内班主任批准,两天至三天的,由管理校长批准。
2、学员请假时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条,并经班主任签字批准,未经批准者,按旷课处理。请假结束后,须到班主任老师处办理销假。
3、学员因急事不能事前请假的,事后必须在一周内办理补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4、因生病不能正常上课,必须经家长证明或出示相关证明,无相关证明者视为旷课。
四、 考勤办法:
1、学生在上课期间迟到达三次者,视为一次旷课,依此类推。
2、每天由班长统计出勤,每天早上上课前由班长将缺勤情况向班主任老师汇报。
3、每月班主任将本班学员出勤情况统计汇总,上报管理校长。
五、 处理办法:
1、请假两天课以内可由授课老师补课;超过两天课者,不予补课,必要时须跟下一个班重听。
2、凡属旷课学生一律不予补课,累计旷课达三次者(含三次)以上者,视为自动退学。
3、学员因事错过听课机会或想重听,必须办理重听手续,重听者不保证练习机位。
4、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,超过三个月者视为自动退学,取消其学习资格,学校不予保留学籍。
六、本规定自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,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,认真遵守。